张春,女,汉族,中共党员,红河学院人文学院2017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现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永兴乡寄宿小学教师。
她坚守“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信念,以校为家,多年来她先后在永兴乡马鹿村小学和永兴乡寄宿小学任教,担任语文教师,兼任班主任、语文教研组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职务。坚守岗位做奉献,师德高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帮助和带动更多教师成长、坚守。用“童心”拉近与学生的距离、走进学生的心灵、守护学生成长。用赤子之心,因材施教,唤醒、守护着一个个生命,让山区孩子遇上更美好的自己。
2021年、2022年获县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2022年入选全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2023年入选丽江市“兴丽教学名师”;202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