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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学  校 中国人民大学
授课教师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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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学习人数 7424
课程简介
        民法总论是法学核心专业主干课——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开设目的在于使学生理解民法总则在民法中的地位,掌握民法总则的体系构成、立法精神和目的,学习并理解民法总则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基本规则与基本方法,以及培养学生运用相关理论知识解决民事案件的能力。本课程包括导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民事责任以及诉讼时效和期间等几大块。要求学生学习、理解、掌握并应用民法总则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基本规则与基本方法,并熟悉《民法典》的条文,对于重要条文能够理解记忆、对于核心条文能够准确记忆,在此基础上能够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本课程特色在于,通过培养学生对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深入认识,加深学生对中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认同和自信,通过知识教育、实践教育、信念教育、人格教育的有机融合,多维度培养德法兼修、满足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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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教授  |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判解研究》执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首批 “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北京市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讲人。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工作。主要论著包括《民法学方法论研究》、《人格权法论》等,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