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面对不断被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侵蚀的生活环境,面对不断被人为破坏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法律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当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生态利益受到污染侵害时,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向法院起诉,与广为熟悉的其他民事官司相比,有没有不一样的规定和要求呢?要使子子孙孙既能享受丰富的物质财富,又能遥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饮用清泉,政府有哪些责任和义务?企业努力为我们创造着各种生活必需品和生产物资,为什么还要承担那么多环境保护义务呢?诸如此类的疑问,《环境资源法学》将一一解惑。《环境资源法学》聚焦百姓生活,述说身边故事,多角度观察环境法治,系统讲解与环境治理、环境诉讼、生态文明建设等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学原理,让您从一个个经典故事讲述和一件件典型案例剖析中,感受到新兴学科带给您的多学科融合思维方式的魅力,领悟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的中国情怀,以及亮点纷呈的生态环境法治实践所展示的民族智慧。
授课教师
张志辽教授自2013年春季起持续主持《环境资源法学》的“靶向教学法”改革。课程改革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精心设计48个学时的教学内容,通过梳理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国实践、阐释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与政策、剖析环境资源与生态损害案件等,使学生在学思践悟中深化认知,并涵育其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的情怀,自觉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环境治理观和绿色发展观,以优秀的品格和扎实的学养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张志辽教授是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020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优质课程(2018年)的负责人,是重庆市级环境资源法教学团队带头人。先后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7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8年)、柯泰教书育人奖(2018)、“西政好老师(2019)”。张志辽教授兼任重庆市政协委员、渝北区政协常委、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的教学研究工作。科研方面,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在《法学评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社会服务方面,充分挖掘课程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参与《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广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环境法律政策文件制定;教学方面,参与《环境资源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和教学改革,参与《环境资源法学》慕课录制,获得“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