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民法学是北京警察学院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和公安管理学专业的公安基础必修课。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本课程立足于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结合北京警察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实际,主要对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重要制度予以介绍,包括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人身权、物权、债权、侵权责任等。本课程目标在于树立公安院校学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绿色、权利等理念,强调在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制度、规则的基础上,运用实践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形式,培养公安院校学生的民事法律思维及运用民法知识解决与公安业务相关的民法实务问题的能力。
授课教师
男,1978年11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2014年8月从事公安教育工作,2016年8月任讲师,2023年1月任副教授。
主要承担《民法学》《经济法学》必修课教学任务,承担《合同法》《民事诉讼法》选修课教学任务,承担《监察法解读》《民法典体系与变化亮点》等专题的培训任务。先后发表《看守所法立法中被羁押人人格权保护问题研究》《案例教学在公安院校民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利益衡量论视域下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多数人侵权责任形态研究》等科研、教研论文。主持院级重点科研、教研项目各1项,主持院级一般科研、教研项目各1项。